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

妳確定還要再拗嗎?--回應張敏娟教授

◎金不換


人本札記三一四期〈不可思議的翻轉示範〉一文,是我對輔大物理系張敏娟教授,在高中所提供的物理教學研習(註一)的批評;本來只想討論翻轉教學,對於張在 物理上的錯誤只想點到為止。不料張教授於臉書上的回應(註二),對其所犯錯誤極盡硬拗之能事。這樣一來,為了明辨是非,我不得不對「教錯的部份」再做回應;其它問題說來更是話長,就暫時不提也罷。

當天教做「功」,張教授提出的例子(如文首附圖;圖片取自張教授投影片),簡報中的算法:



任何學過中學物理的人都知道是錯的(詳細說明見本文後方附錄);但這可能只是屬於手民之誤的小小疏失;但從張教授的回應看來,事實又並非如此,反而是她的巧妙設計,這讓人非常驚訝:(張教授原文引述如下方藍色字體)

恐怕作者對於物理的看法,大概是一定要帶「正確的」公式、得「正確的」解答,結束。只要與所學的「正確公式」不符合,例如討論作功,在這舉啞鈴的例子裡 沒有提到角度的部分,就是「錯的」。非常的可惜,也許這更是我們非得要推行新式教育方式的原因。因為物理學本來就是以數學為基礎,對大自然的近似描述, 「正確的」公式並非等價於正確的物理學。

在這個「技術上」不正確的例子,包括和利用重力位能變化計算出來的結果不符合,本來就是為了要引發學生思考、並且討論的引子。可惜作者沒有理解到這件事, 反而洋洋灑灑的解釋何為「正確的」公式。然而實際上這個「正確的」公式也只不過是個稍微更好的近似,如果真的要仔細討論,必須要把手臂、啞鈴的移動與轉動 通通包括進來,得要知道轉動慣量,甚至得要考慮手臂還是不是個剛體呢!同樣的道理也套用在學生做出的練習上:「九十八公分乘同學的體重」,這本來就是希望 以學生這樣的練習,讓老師與學生發現哪裡能夠被修正、被補強,理解物理學的本質,而不是培養出只會死帶公式計算的學生。

針對這兩段回應文,我有以下的質問:


1. 作者的看法,確實是要「代入正確的公式,得到正確的解答」;但張所要提倡的「新式教育」,反倒是要代錯誤的公式嗎?

2. 代錯公式,卻說是「設計」用來引發學生思考的引子;但在現場錄影中,從頭到尾,張教授根本沒有邀請學生去發現,沒有去討論這個錯誤。這就像小時候我們發現老師在台上寫錯,幫忙指了出來,老師卻死要面子,說他是故意錯的,豈不可笑?

3. 事實上,整個教學示範中還有其他幾個錯誤,而教授的回應是同樣的硬拗。例如要算抱起同學所做的功,她讓學生量出同學的腰桿到地面的距離九十八公分,用這去 乘同學的體重;可是,被抱起的距離不能從地面起算。教授當場沒有讓學生發現有錯;也沒有任何一句話提醒學生對此再想一想。這真的是刻意設計的嗎?

4. 當場沒有任何人指出有錯,而是任憑錯誤一再發生。是一直等到被翻轉的學生回到本班,才由任課老師加以彌補(根據任課老師在人本網站上的留言,同註一);可想見,這位老師為了幫教授保留面子,才沒有即時提出。
 

5. 說張教授硬拗,有沒有其他的證據?後來在另一所高中的研習裡,她就修正了先前的錯誤,把舉啞鈴的例子改成抱起保齡球,也特別要學生去注意力與位移的方向的夾角。(註三)

6. 我指出公式代錯了,並不等於我主張「要死代公式」;張教授提出「新式教育」來回應,就好像在促銷健康食品:要知道,名稱並不能保證那食品很健康,而懷疑那食品的內容,當然不等於反對健康食品。

7. 所謂「對大自然的近似描述」,應該是在沒辦法「精確」的情況下,不得已而為之;難道有誰會在能正確處理時,故意去搞什麼近似?那麼,當力與位移的方向不 同,不去考慮夾角的因素,拗說「F×S」是「F×S×(cos夾角)」的近似,豈非強詞奪理?更何況,在簡報裡,在當場的教學示範中,張教授根本沒提到他 所代入的公式是一種近似的描述,只是讓各組學生一再用「F×S」來計算所做之功。

8. 「F×S×(cos夾角)」是「功」的原始定義,這定義本身無所謂近不近似。張教授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,卻說「這個『正確的』公式也只不過是稍微更好的近 似」,這豈不是把事情講歪了?一般而言,「近似」的只是測得的數據,而非公式本身。這個功的定義的公式,並沒有模糊地帶,正如「密度 = 質量 / 體積」,不會是另一個什麼東西的近似。

9. 如果一定要說我們所定義的某個概念是「大自然的近似描述」,那就得說明你要描述的「本尊」到底是什麼;但我們恰恰是用所定義的概念來認識大自然的,這麼一 來,就會陷入「認識論」的泥沼中。所以,當我們討論的是這麼淺近而古典的「功」的概念的時候,實在不宜把什麼「近似的描述」拉扯出來。

10. 看到張教授把「手臂的移動和轉動、手臂是不是剛體」也扯進來,我就懷疑她是不是從中學時代就沒弄懂「功」的概念。因為,我們在物理課中所講的「功」,本來 就是指物體所「接受」到的功,而不是指人所付出的「功」或「能量」(包括提起手臂的化學能等等):正是因為有這個共識,我們才會說「提一桶水水平前進,並 沒有做功」--這兒的「沒有做功」,是指「人沒有對水桶做功」,或「水桶沒有接受到人做的功」,當然並不表示「人沒有付出能量」。
看了張教授的回應, 我們才知道她以為「物體所接受到的功」,是人所付出的能量的「近似」,這完全是胡亂牽拖:難道人辛辛苦苦「提一桶水回家」所付出的能量,竟然是以零為近似值的?

11. 說到這裡,讀者可能會感覺到,要教「功」的概念,最重要的就是要把「對物體做的功」和「人所付出的功」分清楚;傳統的教學從沒有做到這一點,害得張教授到 今天還弄不清楚--這也就是我們認為那場示範教學完全沒有切中要點的原因。真正的要點是,在「功」的定義裡把夾角考慮進去,只計算「和位移方向同方向的 力」,完全是因為我們只計算「物體所接受的功」或「對物體所做的功」。

把基礎的觀念講到通透明白,讓學生欣然有所領悟,才是所有追求新式物理教育的老師不應該迴避掉的挑戰。捨此不為,不能以理服人,而以競賽做功的遊戲來包裝,如張教授所示範的翻轉教學,真的令人非常失望。

附錄:關於張教授錯在哪裡

照她的算法,位移S=0.5,那應該就是從啞鈴最初所在的最低點,到手平舉後最左方的位置的距離;看來,她是假設在舉起的過程裡,啞鈴被舉的路徑是這條直線。教學上明顯的錯誤是,張教授竟然去算「0.7×0.5」,無視此力與位移的方向並不一致!(如下圖左)任何學過高中物理的人都知道:能有效做功的力,只是FS方向上的「分力」(如下圖右的F1),因此,要計算「力×0.5」,就不能直接代入0.7, 而應該是0.7/。最後算出的功,因為兩個 消去,只有「0.7×0.5」,而這也等於「用0.7的力把啞鈴有效抬高0.5」所增加的位能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在功的計算中再乘以9.8,只是為了把單位換成常用的「焦耳」,因此在上述說明先略過不寫,以求清晰)


註一:此文以及研習現場影片的連結,可參見人本電子報https://goo.gl/RDJmKw
註二:張敏娟教授的回應文:https://goo.gl/VNQRu2
註三:先前評論的是二○一四年四月在中部舉辦的示範教學。本文所謂張教授修正了錯誤,是指後來二○一四年十二月在新北市的研習活動,其投影片連結在:http://goo.gl/CaVFZ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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